公告动态: 2020/9/14 浏览人次: 264
根据工作需要,新沂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0名编外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良好的医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学历、年龄、户籍等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新沂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护理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3.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条件(有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
4.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各岗位均不限户籍;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新沂市卫健系统在编及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015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新沂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新沂市人民政府网卫生健康委员会板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20&TabID=1)
新沂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http://www.xyrsjjy.com/)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xyrs.berryinfo.cn)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9月19日9:00—9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9日9:00—9月22日16:00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和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9月19日9:00—9月23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9月19日9:00-9月24日16:00。
(三)报考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4.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9月28日9:00—9月30日18:00,在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xyrs.berryinfo.cn)自行下载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0516-88982862联系。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0101—0122、0201—0224及0238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为主。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新沂市人民政府网卫生健康委员会板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20&TabID=1)、新沂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http://www.xyrsjjy.com/)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被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逾期未资格复审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市人民政府网卫生健康委员会板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20&TabID=1)、新沂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http://www.xyrsjjy.com/)公布。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三)面试
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可通过新沂市人民政府网卫生健康委员会板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20&TabID=1)、新沂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http://www.xyrsjjy.com/)查看成绩。
五、体检、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体检工作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人承担。
(三)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沂市医务人员的资格。
在报名、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七、选岗
公示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选岗后,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拒绝选岗的,也视为自动放弃。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统一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新沂市人民政府网卫生健康委员会板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20&TabID=1)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0516—88923539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电话:0516—88918985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
附件: